时间:2020-07-16
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
评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推动龙江文学艺术繁荣发展,发现、培养和推出优秀青年作家和优秀文学艺术作品、文艺人才,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性文艺评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厅字〔2018〕35号文件),现组织开展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评选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通过开展评奖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发现、培养和推出优秀青年作家和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繁荣文学艺术创作,鼓励和引导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创作生产出更多更好有道德、有温度、有筋骨,为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学艺术精品,更好地发挥文学艺术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情操的作用,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奖项综述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是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主办的常设全省性文艺评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性文艺评奖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办厅字〔2018〕35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三、评奖门类和范围
(一)评奖门类
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评奖门类包括:文学(萧红青年文学奖)、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微电影)、电视(含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电视文艺)、音乐(含表演)、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广播剧(含广播文艺)等14个门类。
(二)文学(萧红青年文学奖)申报要求
1.评奖年度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黑龙江籍青年作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文学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文学工作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操守,言行遵守公序良俗,作品传递主流价值理念。
4.创作成绩突出,文学作品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水准,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近五年内创作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文学作品。
(2)近五年内在全国性重要文学期刊上发表过文学作品。
(3)近五年内有影响较大的海外译本。
(4)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网络作家。
(5)所创作文学作品曾获得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或获得过国家级项目资金扶持。
5.申报者须由团体会员推荐,中省直单位的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可直接申报。
(三)文艺作品申报要求
1.凡由我省文艺工作者(含自由职业者、新文艺组织或新文艺群体作者)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并演出、播映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在省级(含)以上报刊(出版社)发表或出版的,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参评。
2.凡由我省文艺工作者(含自由职业者、新文艺组织或新文艺群体作者)在本届评奖年度内新创作的并在市(地)级以上艺术活动中演出、播出、展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具有鲜明艺术独创性的文艺作品,可参加本次评奖。
3.申报作品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体现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和对真善美的追求与向往。具有弘扬民族精神、凝聚爱国力量、彰显文化自信,反映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创造、时代风尚的积极健康的思想内涵和高尚美好的精神追求,艺术创作严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4.本届评奖年度内参加过省级各文艺家协会评奖但未获奖的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微电影)、电视(含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电视文艺)、音乐(含表演)、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广播剧(含广播文艺)作品,经过修改加工,艺术质量有显著提高的,可再次参评。
5.全省各市(地)文联、产(行)业文联,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各省直文艺团体为推荐单位,体制外优秀作者(演员)、优秀作品,可由省内各文化艺术单位或新文艺组织直接申报。
6.戏剧、舞蹈、曲艺、杂技等以舞台呈现后录制的影音资料形式申报参评;电影、电视类以影音资料形式申报参评;音乐(含表演)以音频、视频形式申报参评;广播剧作品以制作完成的“Midi”形式申报参评;美术、摄影、书法、民间文艺类以原作或原作照片形式申报参评;申报参评的小品类作品分别按照相关属性(一般以有无戏剧性剧中人物与戏剧性故事情节为区分尺度),从戏剧和曲艺类申报。文艺理论、文艺评论著述和民间文艺著作,单篇或专著均可申报参评。
7.各艺术门类申报作品具体要求依据不同艺术门类创作规律和特点可适当调整,具体由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在评奖细则中进一步明确。
(四)奖项设置
按照《关于全省性文艺评奖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办厅字﹝2018﹞35号文件)文件要求,“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的奖项数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申报数量的10%。因各评奖门类差异较大,最终奖项总数在此前提下,依据申报情况适当调整。文艺作品根据各艺术门类每届申报作品艺术质量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定奖项等次。
四、评奖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群众性,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五、推荐办法
(一)推荐程序
1.文学(萧红青年文学奖)推荐申报程序
(1)省作协各团体会员对所属申报者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向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省作协评选工作组委会推荐申报。
(2)中省直单位的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后,向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省作协评选工作组委会申报。
2.文艺作品推荐申报程序
(1)省直艺术创作生产研究单位组成参评作品推荐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文艺工作者申报作品,由推荐单位向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省文联评选工作组委会推荐本单位文艺工作者的申报作品。
(2)各市(地)文联、产(行)业文联共同组成参评作品推荐组,负责组织当地及本系统文艺工作者申报作品,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选后报送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省文联评选工作组委会。
(3)各市(地)文艺家协会负责组织所属会员申报作品,经各市(地)文联审核后,向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省文联评选工作组委会推荐申报作品。
(4)各市(地)、系统所属文艺工作者原则上通过所属各市(地)文联、产(行)业文联或者各市(地)文艺家协会向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省文联评选工作组委会申报作品。
(5)原则上参评作品不能重复申报。
(二)报送材料
1.文学(萧红青年文学奖)推荐申报材料
(1)推荐表格。申报者或推荐单位必须填写《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文学(萧红青年文学奖)申报作者推荐表》,推荐表一式7份,由各团体会员审核并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申报者需提供本人近五年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或在全国性重要文学期刊上发表的主要文学作品、本人或其主要作品的获奖证书、重要海外译本书影、对本人或其作品的评论文章、网络作品的网上链接截图、获得国家级项目扶持相关材料等。每部书籍作品需提供2本(套)、每篇单篇作品需提供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作品所在页);其他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7份。
(3)电子表格。《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文学(萧红青年文学奖)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4)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7份。
(5)申报材料形式。申报人需提供申报材料目录,除作品外,其他申报材料纸型规格为A4,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与作品一并报送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省作协评选工作组委会。申报表中信息不详实或未加盖公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6)作品退还。评奖结束后,申报材料及作品不予退还。
2.文艺作品推荐申报材料
(1)参评作品。参评的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微电影)、电视(含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电视文艺)、舞蹈、曲艺、杂技等作品报送视频光盘7套;音乐(含表演)作品以U盘形式报送音频或视频;广播剧(含广播文艺)报送CD 7套;美术、摄影、书法、民间文艺等作品报送原作或原作照片电子版,并随申报表报送原作八寸照片7张(每份申报表附一张照片);文艺理论和文艺评论专著、民间文艺著作、影视剧本等各报7部(篇)作品(原件1部,复印件6部),并附结集作品创作时间列表。
(2)佐证材料。作品发表、演出、播出、展出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许可证、海报、报刊、节目单、获奖(入展)证书复印件等。
(3)推荐表格。推荐作品必须由申报作品的申报人(作者或演员)或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申报作品推荐表》,申报作品推荐表一式7份,由各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电子表格。《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申报作品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5)申报作品授权书。两名作者或两家创作单位及以上合作创作生产的作品,如以其中某人或某单位名义申报的,需提交其他合作者或合作单位的《申报作品授权书》(模本附后,必须由所有参与创作者本人手写签字)。
(6)申报材料形式。申报材料纸型为A4,按每件作品相关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每套7份材料包装完整,标示清晰。所有表格(打印稿一式7份)与作品一并报送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评选工作组委会,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报送材料尽量采取邮寄等方式。作品申报表中申报和推荐作品信息不详实或未加盖公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7)其他材料。各艺术门类其他申报材料详询省级各文艺家协会评奖细则具体要求。
(8)作品退还。评奖结束后,美术、书法、民间文艺作品原作经申报单位统一返还,其他作品不退。
六、评奖程序与办法
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评选工作在省文联、省作协共同领导下进行。
(一)文学(萧红青年文学奖)评奖程序与办法
1.组织申报。主办单位发布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评奖通知后,由省作协各团体会员组织所属青年作家向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省作协评选工作组委会进行申报,中省直单位的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可直接申报。
2.资格审查。省作协评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依据参评条件对参评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参评条件的,评奖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初评。由省作协评选工作组委会和省内著名批评家和作家组成初评委员会,评委在认真审阅、评议申报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实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初评阶段确定不超过10名候选人进入终评。
4.终评。由省作协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及著名作家、评论家组成终评委员会,采取实名打分投票进行评选,对初评阶段确定的候选人进行终评。终评阶段评选出不超过5名获奖者,获奖者必须获得半数以上选票方可获奖。
5.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成员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若参评,或与参评者有较为密切关系,应主动回避。可选择退出评审或退出参评。
6.公示。终评结果在黑龙江日报、东北网、黑龙江作家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二)文艺作品评奖程序与办法
1.组织申报。各省直艺术创作生产研究单位、各市(地)文联及文艺家协会按照《申报作品推荐表》履行审批手续后,统一将参评作品上报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省文联评选工作组委会审核。其中,音乐、美术、摄影、书法等作品总量较大的艺术门类,应适当控制各市(地)、各单位推荐作品的数量,每个艺术门类初步遴选推荐进入初评的作品不超过300件。
2.资格审查。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文艺作品评选工作由省级各文艺家协会组成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条件的作品进入初评。
3.初评。由省级各文艺家协会按照本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省文联评选工作组委会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初评工作,评奖具体工作细则由省文联评选工作组委会审定后执行。初评评委应从省级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各艺术门类权威专家及代表艺术家中产生,按照不同艺术门类分成13个评审小组,每组5至7名评委,设组长1人,对各门类作品进行初评。有作品申报参评的人员,不得担任相应门类评委职务。
4.联评。联评委员会由省文联评选工作组委会成员和省内各艺术门类权威专家组成。联评委员会成员对各艺术门类的初评建议入选作品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入选作品的初步名单。
5.终评。由省文联主席办公会对联评的推荐作品进行终评。13个子项每项评奖最终入选终评的作品(拟获奖作品)数量控制在符合条件申报作品数量的10%左右,可根据参评作品的实际情况做相应增减,并对不同艺术门类的奖项数量进行统一调配,但原则上每个艺术门类最终入选作品数量不超过30件。
6.公示。终评结果在黑龙江日报、东北网、黑龙江文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七、奖励办法
1.由省文联、省作协联合发文公布评奖结果、给予表彰,颁发奖励证书、奖金等。
2.对获奖的作者、作品,省文联、省作协在推荐参评“黑龙江文艺大奖”、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及全国各文艺家协会常设奖项等省级、国家级奖项时,予以优先考虑推荐。
八、组织领导
(一)“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文艺作品评选工作组委会组成:
主任:杨殿军 省文联党组书记
副主任:韩会峰 省文联主席
张正明 省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戴立然 省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黄锦秋 省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办 公 室主任:黄锦秋 省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兼)
办公室副主任:胡铁成 省文联组联处负责人
成员:秦 宏 省戏剧家协会负责人
郭 申 省电影电视家协会秘书长
陆园媛 省音乐家协会秘书长
丛惠博 省舞蹈家协会秘书长
李振宇 省美术家协会秘书长
卞永平 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胡志平 省书法家协会秘书长
张 磊 省曲艺家协会秘书长
孙建伟 省杂技家协会秘书长
蒋丽丽 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长
尹树凤 省文艺评论家协会负责人
监 评:孙兆龙 省文联机关纪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二)“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文学(萧红青年文学奖)评选工作组委会组成:
主 任:迟子建 省政协副主席、省作协主席
副 主 任:李 红 省作协党组书记
司兆国 省作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何凯旋 黑龙江省文学院院长
姜 超 省作协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司兆国 省作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兼)
办公室副主任:詹丽辉 省作协创研室主任
成 员:黄 欢 省作协创研室工作人员
监 评:刘兆阳 省作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在省文联、省作协共同领导下,按评奖门类分别组成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评选工作组委会,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省文联、省作协组委会办公室分别设在省文联组联处、省作协创研室,具体负责评奖文件起草下发、各评奖阶段的组织、协调、监督以及其它相关日常工作。文艺作品和文学(萧红青年文学奖)评奖工作分别在省文联机关纪委、省作协机关党委监督下进行。
本方案及相关附件将在黑龙江文艺网“文联公告”栏目(黑龙江文艺网网址:http://www.hljswl.com/wlgg/index.html)和黑龙江作家网公告栏(黑龙江作家网网址:http://www.hljzjw.gov.cn)发布,推荐表可以直接在网站上下载。文艺作品推荐材料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报送至省文联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文学(萧红青年文学奖)推荐材料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报送至省作家协会评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各组委会电子邮箱中。
申报文学作品(萧红青年文学奖)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丽辉 黄欢
联系电话:0451-53969905
电子邮箱:heichuangyanshi@163.com
黑龙江作家网网址:http://www.hljzjw.gov.cn
申报文艺作品联系方式:
1.申报戏剧作品联系人:王越
联系电话:0451-86037020;18245161797
电子邮箱:1274579823@qq.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戏剧家协会
2.申报电影(含动画电影、微电影)、电视(含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电视文艺)、广播剧(含广播文艺)作品联系人:吕乐
联系电话:18646098778
电子邮箱:hljysjxh@126.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电影电视家协会
3.申报音乐作品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3836015100
电子邮箱:hljyinxie@126.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音乐家协会
4.申报舞蹈作品联系人:田源
联系电话:17545544117
电子邮箱:hljswuxie@126.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舞蹈家协会
5.申报美术作品联系人:陈卓
联系电话:18745118445
电子邮箱:244780303@qq.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美术家协会
6.申报摄影作品联系人:闫术
联系电话:17745682727
电子邮箱:123878710@qq.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摄影家协会
7.申报书法作品联系人:赵莹
联系电话:18644082316
电子邮箱:hljsf@126.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书法家协会
8.申报曲艺作品联系人:李春伟
联系电话:0451-86037025;15245065292
电子邮箱:hljqx7025@126.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曲艺家协会
9.申报杂技作品联系人:孙建伟、李鑫
联系电话:0451-86037051;13654661237 13244589187
电子邮箱:hljszjjxh@163.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杂技家协会
10.申报民间文艺作品联系人:金莹
联系电话:13836108730
电子邮箱:759881732@qq.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民间文艺家协会
11.申报文艺评论作品联系人:陈凤
联系电话:18724638979
电子邮箱:hljwypljxh@163.com
作品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艺评论家协会
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申报作品推荐表(电影、电视、音乐、曲艺、杂技、广播剧).docx
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申报作品推荐表(美术、摄影、书法、民间文艺、文艺评论).docx
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申报作品推荐表(戏剧).docx
第一届“黑龙江省文学艺术英华奖”申报作品推荐表(舞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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