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之声•第三届中国经典民歌展演参赛通知

时间:2024-06-27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中国经典民歌,拟举办“汾酒之声•第三届中国经典民歌展演”。参赛细则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  办

丝路规划研究中心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

东北民歌艺术促进会

承  办

中国人民大学美育中心

丝路规划研究中心中国经典民歌艺术研究院

黑龙江省文艺志愿者协会

独家冠名

汾酒


二、展演主题

传承文化唱中华经典  助力青年谱丝路新章


三、展演要求

(一)展演对象

1.展演选手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能通过自身表演传递社会正能量;

2.展演选手年龄需为16至50周岁(即1974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间出生)。

(二)展演曲目

所选曲目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中国民歌为主体,鼓励演唱经典民歌。展演曲目可以通过民族、美声、流行和原生态等各类唱法呈现。


四、参与方式

关注“东北民歌艺术促进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获取展演相关信息,添加微信“vincent52016”获取报名表。

报名材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组委会有权要求参演选手补充材料。


五、展演流程

(一)初选

1.参与方式: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录制好的表演视频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邮箱:mingecujinhui@163.com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

3.初选要求:

(1)自选一首时长不超4分钟的中国民歌;

(2)视频需由固定机位拍摄,背景干净、整齐、光线适中,拍摄距离需确保演唱者的面容清晰可见,声音连贯清楚;

(3)所报送视频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编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以确保声画同步;

(4)视频提交格式不限,画面比例为16:9横屏录制;

(5)展演选手需以钢琴伴奏或伴奏带(不使用扩声设备演唱)形式进行录制。

(二)复选

1.参与方式:现场演唱

2.复选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

3.复选要求:

(1)现场演唱二首曲目,总时长不超8分钟,超出曲目规定演唱时长将被叫停;

(2)经典民歌、戏歌、创作民歌等;

(3)出场顺序均由比赛前一天抽签决定。

(三)终选

1.参与方式:现场演唱

2.终选时间:2024年8月10日

3.终选要求:

(1)现场演唱两首曲目,总时长不超8分钟,超出曲目规定演唱时长将被叫停;

(2)经典民歌、戏歌、创作民歌等;

(3)出场顺序均由比赛前一天抽签决定。


六、中国经典民歌展演荣誉

金质纪念章1名,支持经费10000元;

银质纪念章2名,支持经费5000元;

铜质纪念章3名,支持经费3000元。

除得到丝路文化使者纪念章、证书外,展演选手还将:

(一)有机会与评委同台演出;

(二)进入终选的展演选手有机会与主办方指定的文化经纪公司签约、参加全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巡演;

(三)进入复选的展演选手将成为东北民歌艺术促进会会员;

(四)参加丝路规划研究中心中国经典民歌艺术研究院组织的大师授课学习;

(五)有机会参加“中国经典民歌展演”大型公益演唱会。

注:以上金额均含个人所得税。


七、其他事项

(一)展演复选和终选的曲目不能重复;

(二)展演现场演唱曲目,比赛前一天确认,不得更改;

(三)展演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其他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展演复选和终选选手个人承担;

(四)展演采取现场演唱钢琴伴奏形式;

(五)展演主办方全权负责活动期间的录音、录像,所有音像制品的广播、自媒体、短视频、电视播放权以及影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属于组委会,不另付报酬;

(六)所有参演人员必须遵守展演规则和纪律,服从展演主办方的安排、调度。对展演过程有异议者,可与展演监审组沟通。对于不服从组委会安排、现场更换曲目等严重影响展演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展演资格;

(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取消展演活动,主办方将及时做出通知公告;

(八)中国经典民歌展演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姜 明:13820983910

李 超:18600010210

电子邮箱:mingecujinhui@163.com



第三届中国经典民歌展演组委会

2024年6月27日      


臻艺天地
二维码
黑龙江省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