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通知 | 田野丹青乡土风·第八届黑龙江省农民画作品双年展

时间:2025-04-29


农民画不仅是生动的艺术形式,更是新时代农民精神世界的精彩映照,是乡村振兴浪潮中的文化回响。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挖掘民间美术的深厚底蕴,热情描绘新农村的日新月异、新农民的昂扬风貌、新农业的创新实践、新时代的奋斗故事等,以艺术的力量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推动农民画艺术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特举办“田野丹青乡土风·第八届黑龙江省农民画作品双年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田野丹青乡土风·第八届黑龙江省农民画作品双年展

二、展览时间

202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三、展览地点

绥化市美术馆 

四、办展单位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绥化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绥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绥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农民画艺术委员会

绥化市美术馆

五、组委会

主   任

赵云龙

副主任

石正军  郎庆松  阚生波  朱鹏达

秘书长

孙铁成

委   员

周   宁  刘淑红  嵇庆刚

代文革  郑洪光  崔亚娟

张凤英  汪   源  初春霞

办公室主任

汪   源  王   帝

六、评审委员会

由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七、作品要求

作品主题健康向上,符合时代发展主流,作品形式要有突出的农民画、民间绘画的艺术特征。作品面向省内农民画作者征稿(具有黑龙江户籍或正在黑龙江工作、生活、学习),凡未参加过往届黑龙江省农民画作品双年展的作品均可送展。可以采用水粉、油画、国画、版画、水彩、漆画等绘画材料,在布面、纸张上作画均可。作品尺寸(画心)统一为100cm×70cm。

八、作品报送

(一)初评

1.投稿采用电子图片方式投稿,图片要求统一为JPG格式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3MB以上,颜色与原作接近,每人最多可报送3幅作品参评,展出1-2件作品,并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

2.报送作品电子图片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7日。

3.电子图片接收指定邮箱:xiaobai521wy@163.com

4.初评收件联系人:汪  源   

5.初评收件联系方式:18646110397

(二)复评

1.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结果,同时在黑龙江文艺网(hljswl.org.cn)公布。

2.进入复评的作者请以组委会通知的时间为准,寄送原作,作品无需装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电话、邮编、详细联系地址,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3.作者须严格按照征稿通知的作品尺幅要求送件,如尺寸不符,组委会有权拒收。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如寄送中造成破损、遗失等事故,责任自负。

4.复评收件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绥化市文联),邮编:152000

5.复评收件联系人:陈牧聪

6.复评收件电话:0455-8386375

九、展览评选及待遇

1.根据《黑龙江省文联关于组织开展各类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原则上获奖作品数量不超过符合申报条件作品总数的10%左右。金奖占比不超过获奖作品总数的25%,银奖占比不超过获奖作品总数的35%,铜奖占比超过获奖作品总数的40%。展览拟评选出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12件,优秀奖作品30件,入选作品70件,奖项根据作品收件情况做适当的调整。

2.获奖及入选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和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

十、作品退件

展览结束后,展览组委会对参展作品按照报送地址予以退回。

十一、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对参展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权利,并享有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寄送作品参加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田野丹青乡土风·第八届黑龙江省农民画作品双年展组委会

2025年4月29日




供稿:省美术家协会

初审:石正军

复审:肖萌

终审: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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