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结束 省文联组联处、省音协荣获组织工作二等奖

时间:2012-12-28

近日,中宣部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结束。在此次评选中,我省共组织申报作品17件,共计五部作品获奖。其中,由省文联推荐、大庆歌舞剧院创作生产的舞剧《鹤鸣湖》荣获戏剧奖,由省文联推荐、车行作词、李昕作曲的歌曲《爱中华》荣获歌曲奖。同时,由于组织申报工作突出,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联处和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获得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颁发的组织工作二等奖。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是弘扬时代主旋律,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一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文化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按照中宣部、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五个一工程”,创作、生产了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精神文化产品,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省文联将组织我省广大文艺工作者,向获奖作品的创作生产单位和主创人员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推进文化改革创新,努力创作生产出更好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文艺精品,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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