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通知 | 第十二届黑龙江省水彩画作品双年展

时间:2026-04-0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展示近两年黑龙江省水彩画创作成果,推动艺术多元化、学术化、时代化发展,以高质量文艺作品服务人民,特举办第十二届黑龙江省水彩画作品双年展。展览鼓励艺术家深入生活,挖掘龙江自然风光与人文精神,倡导水彩语言的当代性转换与创新探索,为我省美术事业繁荣注入动力。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馆

学术支持

《艺术研究》杂志

二、展览组委会

主   任

马  新  杨振南

副主任

王  广  赵云龙 石正军

秘书长

张玉新

委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宇  方   亮  王   巍  闫海涛

陈   洋  谭   崑  魏   毅

办公室主任

张家伟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黑龙江省文联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时间

2026年12月16日—26日

五、展览地点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15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七、作品征集

(一)面向省内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投稿作者需具有黑龙江户籍且年满18周岁;如非省内户籍作者但正在黑龙江工作或学习,需要提供省内工作证明或在省内高校就读证明(学生证)。

(二)每位作者限投稿2件作品参加征集,通过评审可展出1件;合作作品的作者不可超过3人。

(三)所有参评作品,由展览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八、参展要求

(一)投稿要求:

1.凡未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投稿。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时代发展主流,题材 、风格、形式不限。

3.作品装框后最长边不超过180cm。

(二)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的作品参展。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即取消参展资格,由此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

九、作品评审

(一)初评:

1.本次展览采用电子方式投稿(不收作品纸质照片),并填写作品信息表(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电子图片要求统一为tif格式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6MB以上,颜色与原作接近。

2.投稿时请将作品图片和信息表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夹命名格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联系电话)。

3.投稿邮箱:hljscywh@126.com(邮件标题格式:第十二届黑龙江省水彩画作品双年展-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4.投稿时间:2026年11月1日—10日

5.初评投稿联系人: 

张  一  17645104396

毕馨月 17614528536

6.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同时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二)复评:

1.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和作品信息表(彩印纸质版)至指定收件地点参加复评(作品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作品破损或遗失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接受邮寄到付)。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2.复评作品收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人:  

张 一  17645104396

毕馨月 17614528536

4.复评结果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十、相关事项

1.入选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一次。

2.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一、退件

1.展览结束3日内,请作者自行或委托他人取回参展作品。如需邮寄可联系退件人,邮费由作者自行承担。

2.退件时间、地点及退件人另行通知。

3.落选作品退件安排同上,具体时间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十二、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及作品的出版、宣传、展示、推介、研究等权利。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具体展出安排以展前通知为准。



第十二届黑龙江省水彩画作品双年展组委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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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十二届黑龙江省水彩画作品双年展作品信息表             



供稿:省美术家协会

初审:石正军

复审:肖萌

终审: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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