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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戏曲小梅花荟萃”是我省培育戏曲青少年人才、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旨在推动我省戏曲艺术的继承与发展,激发青少年对戏曲艺术的热爱与兴趣,选拔和培养戏曲后备人才。本届活动将评选金梅、银梅、铜梅等若干奖项及“梅花之秀”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选手参加2026年度“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
三、参选申报
(一)报名条件
黑龙江户籍或工作学习在黑龙江地区,25周岁及以下(2001年5月1日以后出生)选手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送材料
1.申报表(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报送汇总表(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视频文件:电子版,MP4格式,声音、画面须同步同期录制,原版原声,可多机位摄制,保证真实性,不得假唱还音,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修饰。凡有此类现象,一律取消资格。个人项目时长3-8分钟;集体项目时长5-12分钟。
4.剧照:电子版,JPG格式,每张大小1M以上。
5.生活照:要求同“剧照”。
6.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纸质版。
(三)报送方式
存有电子文件(①报送汇总表②视频文件③剧照④生活照)的U盘和纸质文件(①申请表②报送汇总表③户口本复印件)快递至以下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508室,邮编:150040,联系人:姜维蔚,联系电话:0451-86037020、86037035。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6日止。
(五)注意事项
1.为了便于宣传推广,请尽可能提高报送剧目视频的制作质量,画面清晰,声音响亮,彩妆上镜,背景和画面不带任何活动标识和号牌,务必留存摄制素材源文件。
2.报送作品版权清晰,不能存在版权纠纷,作品视频版权归作者所有。完成报送表示版权方同意主办方拥有公益性使用权,可用于非营利性出版、展览、展播、陈列及其他宣传事项,不再另付报酬。
四、评选推荐
(一)由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组织专家以现场观看视频并直接打分形式评选,专家评委将在黑龙江省文联戏剧专家人才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程序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完成),按照省内关于评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评选。
(二)按评审成绩排序,推荐符合条件的业余组个人项目、专业组个人项目、业余组集体项目前10名选手,专业组集体项目前5名作品,参加第30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
(三)本项目为公益性青少年戏曲普及活动,主办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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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6年第26届“黑龙江省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申报表(个人项目)
附件2:2026年第26届“黑龙江省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申报表(集体项目)
附件3:2026年第26届“黑龙江省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报送汇总表(个人项目)
附件4:2026年第26届“黑龙江省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报送汇总表(集体项目)
供稿:省戏剧家协会
初审:丛惠博
复审:肖萌
终审:杨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