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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弘扬北大荒精神,展现北大荒作为“中华大粮仓”的时代风采,特举办“光影映初心·大荒绽芳华”摄影音乐短视频作品展播活动。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优秀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北大荒集团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需围绕北大荒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北大荒集团各农场、黑龙江省内重要农业生产基地),以摄影画面与音乐相融合的短视频形式,聚焦北大荒的精神内涵、人物风采与农业发展成果进行创作。具体主题如下:
1.“大荒魂”:展现北大荒精神的深厚内涵、薪火相传的历史文化、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
2.“大荒人”:聚焦北大荒的建设者、劳动者,展现他们的工作、生活与精神风貌。
3.“大荒粮”:呈现北大荒农业发展成果、特色农产品、现代农业场景等。
作品需传递绿色发展理念,展现从传统农垦到智慧农业的跨越,用影像讲好北大荒故事。
三、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四、投稿要求
1.作品形式
短视频需融合摄影与音乐元素,鼓励使用本人演唱、演奏的视频片段,也可以使用符合版权要求的其他音乐素材,允许运用创意剪辑、特效等手段制作。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总时长控制在3—5分钟(包含开头旁白)。
2.开场介绍
作品正片开始前,需附加一段由作者本人出镜的开场介绍,时长控制在30秒左右(建议25秒—35秒)。介绍内容可围绕拍摄背景、创作思路、地点信息、个人感受等方面展开,并与正片内容自然衔接、风格统一。要求使用作者本人原声口述,可叠加字幕辅助说明。
3.作品说明
每件作品需另附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具体地点(如农场名称)、画面内容简介。同时需注明作品中使用的音乐名称及来源(如为原创或已获授权,请注明;如使用免版权音乐库,请标注库名及曲目)。
4.原创要求
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使用无版权素材(包括画面与音乐)。可进行适当的剪辑、调色和音效处理,但不得改变客观事实,不得添加虚构画面(注:艺术化特效,如转场、光晕、字幕动画等不视为改变客观事实,但不得虚构场景、人物、事件)。
5.投稿数量
每人限投8件。合作作品按一件计算,作者人数不超过3人,需在邮件中注明所有作者姓名。
五、综合评价
参评作品将在主承办单位的媒体平台进行展播,相关平台将开通点赞、评论、分享等互动功能,实时更新线上展播与互动数据。展播活动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展播作品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维度涵盖主题内容、创意创新、画面质量、视听效果、传播潜力、观众反馈等内容,结合线上展播的点赞数、评论数、分享数等数据,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为鼓励创新、表彰优秀文艺成果,本次活动设置多个等级奖项,所有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实物奖励。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金质作品奖:1名
银质作品奖:2名
铜质作品奖:3名
优秀作品奖:20名
七、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及文字说明请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539704034@qq.com。邮件主题格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北大荒摄影音乐短视频+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附件要求:
1.视频文件命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mp4
2.文字说明(Word或TXT格式)命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说明”
3.以上文件压缩为ZIP或RAR格式,压缩包命名同邮件主题。
特别提示:请严格按照格式投稿,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可能影响评审资格。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启事全部条款。
投稿咨询:王奕仑,15827366645(工作日9:00—17:00)。
八、版权须知
1.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非独占使用权。
2.主办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北大荒精神的宣传推广及相关公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线下展播、画册制作、媒体报道、公益宣传、文创开发等,无需另行支付报酬,使用时将注明作者姓名。
3.作者需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因作品侵权产生任何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投稿费、评审费,请勿相信任何代投稿收费信息。
5.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光影映初心·大荒绽芳华”摄影音乐短视频
作品展播活动组委会
2026年5月29日
供稿:省摄影家协会
初审:蒋丽丽
复审:肖萌
终审:王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