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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度融合档案文化与刻字艺术,创新本土历史文化传承传播形式,将龙江珍贵档案史料、地域历史文脉、时代发展风貌融入方寸刻字作品,让静态档案资源活态转化为可视化、可留存、可传播的文艺精品。通过搭建馆艺联动、文档共生的文化平台,丰富档案活化利用形式、充实特色档案馆藏,传承弘扬传统刻字艺术、培育本土刻字人才,助力黑龙江优秀地域文化与档案文化高质量传播发展,特举办本次刻字艺术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档案馆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刻字硬笔与综合材料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及作风监督员
由省文联机关纪委、组联处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由省文联委派作风监督员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征稿对象
面向我省刻字艺术工作者公开征稿,投稿时须年满18周岁,黑龙江户籍或正在我省工作学习生活,方可投稿。
三、作品创作及初评投稿要求
1.作品类型:原创书刻、木刻、综合材料刻字作品。
2.创作主题:围绕龙江珍贵档案史料、地域历史文脉、时代发展风貌进行创作。
3.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一组作品,包括刻字及书法各一件。
4.投稿要求:(1)刻字作品单边长度不超过100cm,木质材料厚度不低于4cm,厚度不超过8cm,其它材质厚度根据艺术效果而定。书法作品四尺整张以内,书体形式内容不限。超出尺寸作品不予评选;(2)高清刻字及书法作品照片,不低于2M,照片名称命名为“地市+作者姓名”;(3)《黑龙江省第五届刻字艺术展投稿登记表》。
5.投稿方式:初评不接收原作,每位作者将投稿要求所列电子版材料以同一邮件(以本人姓名作为邮件名)发送至hljssfjxh@163.com,通过初评后按复评通知邮寄原件。
6.费用说明: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四、复评投稿要求
1.进入复评的作者需投寄初评投稿的刻字作品原件一件,更换或投寄多件作品不予评审。
2.请随原作填报打印《黑龙江省第五届刻字艺术展投稿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照片。
3.征稿期间不办理退稿事宜,展览结束后,黑龙江省档案馆将征集部分优秀入展作品进馆收藏,其他作品由省书协统一组织退回。
五、入展待遇
1.本次展览拟评选出入展作品100件、入选作品50件,具体将根据征集作品质量进行调整。
2.为所有入展、入选作者发放相应证书,入展、入选资格可作为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3.从本次入展作者发现培养创作骨干,作为全国性刻字艺术展览重点培养作者。
4.省档案馆向收藏进馆作品作者颁发收藏证书,并印制作品集。
六、征稿与展览时间
征稿起止:自本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截止初评收件。
展览时间:2026年11月17日—11月28日,拟于11月17日举办开幕式。
七、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复评原作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邮政编码:150040(请在邮件外包装上标明“刻字展”及“地市+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联系人:王晓凤
手机:13351988637(请工作时间联系)
黑龙江省第五届刻字艺术展组委会
2026年8月27日
供稿:省书法家协会
初审:秦宏
复审:葛衍
终审:黄锦秋